節水型閉式空冷循環冷卻水系統、電站(透平)直接空冷系統、工藝空冷器和煙氣消白系統"/>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制標準

發表時間:2020-04-18 15:37

ICS 13.060.30 Z 77 備案號: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標 準
DB42/1537—2019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 排放標準
Discha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2019 - 12 - 24 發布 2020 - 07 - 01 實施
發布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DB42/1537—2019
I
目    次
前    言 ............................................................................. III
引    言 ............................................................................... V
1 范圍 ................................................................................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術語和定義 .......................................................................... 1
4 一般要求 ............................................................................ 2
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6 污染物監測要求 ...................................................................... 4
7 實施與監督 .......................................................................... 5








DB42/1537—2019
III
前    言
本標準為全文強制。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2日批準。 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凌海波、唐璐、王琪、黃雯、杜江坤、鮑建國、李龍媛、謝麗媛、夏強、陳詩、 黃迪、計盟、王國暉、黃璐怡、朱曉偉 本標準由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DB42/1537—2019
V
引    言
為改善湖北省水環境質量,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環境保護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標準。




DB42/1537—2019
1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監測和監督實施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除城鎮建成區以外地區且規模小于500m3/d(不含)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水污
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T 6920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T 11893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法  
GB/T 11901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14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 18918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39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質 氨氮的測定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質 總氮的測定 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
HJ 945.2 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技術導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DB42/1537—2019
2
3.1 農村生活污水 rural sewage
農村(包括自然村、行政村、農村社區和未達到建制鄉鎮標準的集鎮、集中居民點)居民生活活動
中產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滌、洗浴和廚廁等家庭排水,農村地區機關、學校、旅游接待戶、旅館飯店
及家庭農副產品加工等排水,不包括鄉鎮企業工業廢水和規模化畜禽養殖業廢水。
3.2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用于收集處理農村生活污水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設備。
3.3 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existed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已建成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3.4 新(改、擴)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new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3.5 污水回用 sewage reuse
農村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后用于農田灌溉、漁業和景觀等用水的行為。
3.6 小微水體 small water
指村莊附近環境功能未明確的小河小溪、溝渠、池塘、坑塘、魚塘、門口塘、小湖泊、小山塘等,
具有流動性差、自凈能力弱的特點。
4 一般要求
4.1 鼓勵優先選擇氮磷資源化與尾水利用技術、手段或途徑,尾水利用應滿足國家或湖北省相應的標
準或要求。其中:
――用于農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應符合施肥的相關標準和要求,不得造成環境污染;
――用于農田灌溉的,相關控制指標應滿足 GB 5084 規定;
――用于漁業的,相關控制指標應滿足 GB 11607 規定;
――用于景觀環境的,相關控制指標應滿足 GB/T 18921 規定。
――用于其他用途的,執行國家或湖北省相應回用水水質標準。
4.2 有條件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就近納入城鎮污水管網,污水排放應符合 GB/T 31962 的規定。
4.3 500m 3/d(含)以上規模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出水執行 GB 18918 的規定。
4.4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后出水排入小微水體,應保證受納水體不發生黑臭。
DB42/1537—2019
3
4.5 提倡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處理農村生活污水,不應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
料與技術。
5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1 標準執行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新(改、擴)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執行本標準,現有農村
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應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達到本標準要求。
5.2 分級
5.2.1 規模在 500 m3/d(不含)-100 m3/d(含)的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執行一級標準。
5.2.2 規模在 100 m3/d(不含)-5m3/d(含)的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根據出水排放去向,執行對
應的排放標準:
a)出水排入 GB 3838 地表水Ⅱ、Ⅲ類功能水域的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執行一級標準(劃定的飲用
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除外);
b)出水排入 GB 3838 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的處理設施執水污染物排放行二級標準;
c)出水排入小微水體的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執行二級標準。
5.2.3 規模小于 5m 3/d(不含)的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執行三級標準。
5.2.4 處理設施位于 GB 3838 地表水Ⅱ、Ⅲ類功能的湖泊保護區外圍 500 米、GB 3838 地表水Ⅱ、Ⅲ
類功能的江河岸線外緣 50 米范圍內,不區分規模和出水排放去向,水污染物排放執行一級標準。
5.3 控制項目
5.3.1 水污染物的基本控制項目共 4 項,分別為 pH 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和氨氮。
5.3.2 水污染物的選擇控制項目共 3 項,分別為總氮、總磷和動植物油。
5.3.3 出水排入具有明確環境功能要求的封閉水體的處理設施,增加總氮和總磷控制指標。
5.3.4 出水排入有考核要求且氮不達標水體的處理設施,增加總氮控制指標;出水排入有考核要求且
磷不達標水體的處理設施,增加總磷控制指標。
5.3.5 有鄉村旅館飯店餐飲廢水排入處理設施的情況下,增加動植物油控制指標。
5.4 標準限值
5.4.1 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項目,執行表 1 的規定。
DB42/1537—2019
4
表 1 基本控制項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1 pH 值 6~9
2 懸浮物(SS), mg/L 20 30 50
3 化學需氧量(CODCr), mg/L 60 100 120
4 氨氮(NH3-N), mg/L 8(15) 25(30)
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5.4.2   水污染物排放選擇控制項目,執行表 2 的規定。
表 2 選擇控制項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一級標準 二級標準 三級標準
1 總氮(TN), mg/L 20 25 --
2 總磷(以 P 計), mg/L 1 3 --
3 動植物油, mg/L 3 5 10
6 污染物監測要求
6.1 水質取樣在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工藝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必須設置排放口標志。
6.2 對規模大于 100m3/d(含)的污水處理設施,每季度監測 1 次;規模小于 100m3/d(不含)的污水
處理設施,每半年監測 1 次。監測取樣頻率至少 1 天 3 次,采樣間隔不低于 2h,取混合樣,以日均值
計。
6.3 水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按照表 3 執行。本標準發布實施后,有新發布的國家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
準,其方法適用范圍相同的,也適用于本排放標準對應污染物的測定。
表 3 水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準
序號 污染物項目 方法標準名稱 方法標準編號
1 pH 值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GB/T 6920
2 化學需氧量(CODCr)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 HJ/T 399
3 懸浮物(SS)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1901
4 氨氮(NH3-N) 水質 氨氮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35
5 總氮(TN) 水質 總氮的測定 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
6 總磷(TP) 水質 總磷的測定 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
7 動植物油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
DB42/1537—2019
5

聯系我們
CONTACT US
湖北中圣節水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中圣節能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特1號國際企業中心聚賢樓A座4樓
聯系電話:027-87526852   027-87526979
聯系郵箱:
whzsco@163.com
友情鏈接    |    中圣集團       圣諾熱管       武漢節能協會       湖北節能協會       石油和化工節能網       固廢網       中國熱工網